大学生医保管理办法

时间:2016-09-23浏览:0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保障中国足彩网_必威体育app官网学生在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疾病住院治疗情况下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缓解学生和家长的经济压力,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更加安全有保障的环境,结合济南市大学生医保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参保学生以系为单位办理登记,从入学日起按自愿原则入保即享受符合规定的大学生医保的门诊及住院报销待遇,至毕业时保险终止。

    2.参保学生在寒暑假及外地实习期间患病 ,可以不在校医院就医或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凭本人医保卡,实习地就诊医院正规发票和相关手续,经审核后按规定比例到济南市医保办报销。

    3.为方便医保管理,参保学生转诊、寒暑假及外地实习等门诊报销采用集中报销,具体报销时间和日期以校通知为准,参保学生就医前一定要关注报销日期,了解相关规定,尽快进行报销。

    4.大学生医保卡内无金额,是参保学生缴费及就医结算凭证,参保学生应妥善保管好。参保学生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视为自动退出,停止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待遇。

    5.下列医药费不予报销:挂号费、工本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如美容、整形、矫形治疗项目、健康体检、疫苗预防接诊、医疗咨询)、因自杀、自残、酗酒、斗殴、吸毒、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参保学生及医保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严禁使用他人医保卡或使用本人医保卡为他人就诊,对采用隐瞒、欺诈等手段骗取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的,以及就医过程中无理取闹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