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制度

时间:2009-11-22浏览:16

一、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处和所在系的要求,结合所任班级工作实际,拟定各学期学生工作计划,经所在系党总支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辅导员实行坐班与值班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工作日实行坐班制,晚上和其他时间在学生工作处的统一安排下,由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办公室、各系干部与辅导员共同值班,负责检查、维持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秩序,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辅导员值班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

三、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基本要求:

1、到教室每天不少于一次;

2、跟班听课每周不少于两次;

3、到学生宿舍每周不少于两次;

4、每学期与每个学生谈心不少于一次;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委、团支部工作会议;

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座谈会;

7、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形势报告会或学术报告会、一次专业教育活动、一次青年志愿者活动。

四、每周星期天晚上是全校统一的班会时间,辅导员按照值班时的要求签到。开班会时要清查人数,认真组织。

五、各系每周要召开一次辅导员例会,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要结合学院工作部署和本系实际,分析学生情况,统一思想,部署工作。要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学生工作处要定期组织面向全校辅导员举办各种培训、专题讲座等,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每学年组织召开一届辅导员工作论坛,交流工作经验,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评选优秀论文。鼓励和支持辅导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工作。

七、辅导员要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学生档案。每学期末要对照工作职责写出个人工作总结,并向所在系进行汇报,接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