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能创新协会章程

时间:2016-09-28浏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技能创新协会”是在学院和电子工程系的指导下,全院同学自愿加入的组织。
第二条协会宗旨
1.领导和团结广大热心于电子设计与制作的同学,挖掘潜在能力和智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充分利用课余时间,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作风,活跃大学生课外学术交流,为将来从事电子类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积极筹备电子科技竞赛活动,为有能力和专业特长的同学提供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三条 协会将遵守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积极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协会制度
第一条例会
1.定期召开例会,安排学习及协会发展事宜,不可无故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2.例会期间认真遵守会场纪律,积极商讨会议问题,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
3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总结。
第二条纪律         
1.无故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2违反院规院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严重者强制退会。
3.未经允许会员不得带非本会人员来协会办公室、实验室。违反者强制退会。
4.在协会办公室或实验室内,不准进行一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违反者强制退会。
5.使用协会工具时需将借用信息登记在“借用工具记录”上。工具用完之后,及时将工具放回原处。
6.爱护协会财产,故意损坏协会财产者,按原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不得在他人未同意的情况下,随意乱动他人物品。违反者强制退会。
8.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加入本协会:
   ①.曾受 党、团、院、系、班级 处分者。
   ②.一贯自由散漫,道德水平低下。有吸烟酗酒不良习惯及奇装异服,留怪发者。
   ③.参加本协会后,自动退会或被协会强退者。
第三条协会内务
1.协会卫生按值日表轮流值日,重点保持试验台、仪器处清洁。
2学习位置按会长安排放置私人计算机或书籍等物品,就位学习。不可随意私换位置。
3.私人物品看管好贵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4.私人内务保证自己的学习、实验位置整洁,书、工具、电子元器件摆放整齐。
第三章会长职能
负责统筹全局、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上报各项活动情况,对重大事件进行表决,为协会将来的发展赢得一切主动权。努力与系团总支配合做好学生的各项工作,并对本协会各项事务负责,如联络、组织、策划各项大型活动等。
第四章会员要求
第一条          
1.必须是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2能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协会纪律。
3 对电子有浓厚的兴趣,并有毅力自主学习。
第二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协会纪律。
2.遵守本协会的章程,认真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声誉,服从会长安排。
3.积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爱护协会公共财物。
5认真对待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保护活动场地的一切用品。
备注:
    第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电子技能创新协会所有。
    第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通过协会会员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
第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电子技能创新协会
  2005年10月